刚刚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出台,国内24个月内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来源:中国仪器设备网发布时间:2019-06-14点击次数:206
为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维护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按照油气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5月24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国能监管〔2014〕84号)同时废止。
《办法》中第十三条特别明确了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的要求:
第十三条
原油、成品油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商品交接及计算运输费、储存费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量。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接收和代天然气生产、销售企业向用户交付天然气时,应当对发热量、体积、质量等进行科学计量,并接受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监督检查。国家推行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主要负责人就有关方面关心的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与第十三条有关的问答如下:
问:《办法》为什么要规定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有关内容?是如何考虑的?
答:当前,我国天然气通常是按照体积计量,而国际上采用的能量计量更能体现不同天然气品质差别。管网设施开放后,混输的天然气品质不同,只有采用能量计量方式才能准确计量,体现优质优价和公平公正,减少结算纠纷,这有利于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推动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的重要基础。
目前,国内主要长输管道基础设施和各站点的计量设备配置基本齐全,设备的组份分析和物性参数设定基本能满足要求,我国相关基础条件已基本具备,有必要尽快推行。其中,实施能量计价是推行能量计量的关键因素。为推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明确市场预期,《办法》同时规定自施行之日起24个月内建立能量计量计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