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加强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通知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发布时间:2022-11-16点击次数:145
各单位:
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制定了《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9年12月5日
华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和高效运转,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支撑服务,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 (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第二条 各有关单位应督促、支持本单位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时修复故障,确保大型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的运转状态。大型仪器设备如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第三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实设处) 负责本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规范维修基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来源及资助范围
第四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由两部分构成: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入收归学校,由学校统筹管理,学校根据各单位仪器设备运行及开放共享情况进行相应奖励。该奖励经费的 8%用于维修基金,由实设处管理,年底结余部分不清零;不足部分由实设处每年以预算制向学校申请,结余部分年底清零。
第五条 维修基金资助范围(以下各条需同时满足) 叭肮辈肮惫坞臣办部鄙长棒悲凹茨以下各条需同时满足)
(一) 纳入我校仪器共享管理系统并对校内外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 在我校仪器共享管理系统中基本信息准确、完整,能及时、如实地填写使用记录,使用记录齐全,开放共享率高的大型仪器设备;
(三) 发生故障后及时得到维修,并能提供维修申请和详细的维修后验收情况。
第六条 本维修基金仅用于大型仪器设备原有功能损坏的修复,不包含对仪器功能的扩展、升级等。
第七条 为保证维修基金使用效益,鼓励大型仪器设备开第七条放共享,本维修基金优先支持管理水平高、开放好、效益突出的大型仪器设备。
第三章 基金申请与使用
第八条 符合要求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申请表》,说明仪器设备基本情况、开放共享情况、损坏原因、维修情况等,经设备管理员、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白实设处提交申请,连同维修协议(合同或者报价单) 原件及复印件一起提交实设处审核。
第九条 实设处收到申请后,审核相关信息,根据设备维修必要性、可行性、修复后的预期使用效益、开放共享绩效等,综合确定资助比例。原则上各单位自筹比例不低于 50%。
第十条 凡实际维修金额超出 10 万元的项目,受资助单位需组织三名 (含) 以上的单数高级职称专家进行指标验收,对设备维修前后的运行状态、核心参数指标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考察,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维修基金验收报告》,当年 12 月底前提交实设处。
第十一条 实设处随时受理维修基金申请,经审核并确定补贴额度后,上网公示 1周,若无异议即生效。
第十二条 获批补贴的单位在结果公布后应及时携带相应的维修合同、验收报告及维修发票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至实设处办理经费授权,使用补贴经费和自身配套经费一次性完成报账手续。
第十三条 实设处每年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效益考核成绩突出的大型仪器设备,将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如实申报维修内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回补贴经费并规定所在单位 1 年内不得申请维修基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实设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