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仪器自主研发应成为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及大型仪器中心的主要任务之一的提案”答复
来源:发布时间:2006-08-24点击次数:386
对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735号(科学技术类142号)提案的答复
刘敦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仪器自主研发应成为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及大型仪器中心的主要任务之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学仪器是自主创新的基础手段,科学仪器的创新是获取原创性成果的重要源泉,是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的科学仪器事业基础较差,在科学仪器的研究和制造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精密度高、价值昂贵的科学仪器仍然主要依赖进口,这严重制约了我国原始性创新能力的提高。因此,加强科学仪器自主研发工作,意义重大。
为提高我国科学仪器的研制能力,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委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在国家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高技术产业化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置专项经费,对科学仪器的研制进行了部署,以提高我国科学仪器的研发水平。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科学仪器的自主研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积极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精神,科技部正在制定完善《“十一五”科研仪器设备研究开发规划》,把加强科学仪器的自主研发列入“十一五”科技工作重点。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及大型仪器中心一直重视科学仪器的研制工作,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专门投入研究力量,承担了大量国家科学仪器研发任务,并取得了一系列高水平成果。我部在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中,也将科学仪器的自主研制和改造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今后,国家将积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科学仪器研制工作的支持力度。重视和加强仪器科学的人才培养,引入并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科学仪器企业在“产、学、研、用”相结合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我部将在修订《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时认真考虑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科学仪器研制工作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室及大型仪器中心科研工作中的重要性,引导实验室发挥自己的优势,加大对科学仪器研制工作的投入,力争在“十一五”期间研发成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
感谢您对我国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