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时间:2024-10-15点击次数:141
省(中)直有关单位,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内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20号)精神,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评价范围为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的入网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设备原值 30万元以上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在 2024 年度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共享服务数据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考核内容
1.仪器入网水平。考核入网单位仪器设备入网总体水平,包括:拥有的3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量,纳入省平台管理的科研仪器设备数量,纳入省平台且可提供对外共享服务的科研仪器设备数量。
2.共享服务成效。考核入网单位对外共享服务的实际成效,包括:对本单位以外提供共享服务的家数、次数、金额等情况,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入网仪器设备近三年内对外支撑服务的科研项目、论文论著、技术标准、科技成果数量和相关案例等)。
3.组织管理与制度保障。考核入网单位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对本单位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支持情况,包括:共享服务制度落实情况、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科研仪器设备集约化管理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
1.本次考核工作将于 10 月中下旬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如入网单位具体负责同志已注册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二级账号,需在10月18日前反馈账号信息至邮箱 Cxptyzygx@163.com;如未注册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二级账号,请入网单位具体负责同志于10月18日之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完成注册,需首先注册申报单位一级账号(单位账号),维护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通过后注册二级账号(负责人账号),二级账号由一级账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并于10月18 日前反馈账号信息至邮箱 Cxptyzygx@163.com。操作流程详见 http://218.60.151.64/web/czsc/2022-03-14/4028868b7f638776017f86425da82643.html。
2.入网单位要对本单位考核周期内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按考核评价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届时按照正式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3.本次填报数据将作为 2024 年辽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及共享服务后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报送的数据和自评表认真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省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李昊024-23983439
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赵 健、王 雪、吴志刚024-242113612.
2.技术支持联系人:卞守龙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