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全市相关科研仪器加入 “省共享服务平台”的通知》
来源:信阳市科技局发布时间:2025-09-26点击次数:61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避免重复购置高昂的科研仪器设备,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资源闲置、提升使用效率,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技术升级,多年来市科技局持续推进全市科研仪器加入“省共享服务平台”,请全市科技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附件:1.科研仪器加入“省共享服务平台”的条件
2.操作方法
2025年9月26日
信阳市科技局
附件1
科研仪器加入“省共享服务平台”的条件
1. 单个科研仪器总值(原值)50万元以上;
2. 涉密、老旧、医疗及教学设备等不宜共享的科研仪器除外。
附件2
操作方法
科研平台依托单位等在网页上输入https://www.hniss.cn/ ,进入“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注册”,再点击“管理机构注册”(不是点击“用户注册”),添加仪器。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科〔2022〕182号),领取省“科技创新券”并兑现,详见《河南省科技创新券系统操作手册》。